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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3-02-10

附件1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双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依法行使检察权,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和临沧市人民检察院的总体工作部署,开展检察工作任务,主要职责概述如下:

1.服从中共双江自治县委临沧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完成市人民检察院和县委部署的工作任务

2.对双江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双江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3.根据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结合双江实际,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部署全县检察工作任务。

4.依法对所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审查捕、提起公诉,对刑事诉讼实行监督。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作用,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发现违法,依法进行纠正;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进行抗诉。对全县刑事案件裁决、裁定的执行和看守所的执法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5.依法对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调解书实行监督;对民事、行政诉讼中审判程序(人员)违法行为、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办理辖区内的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全县民事行政诉讼工作。

6.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举报,做好涉法涉诉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依法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7.法开展监检衔接工作,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

8.负责双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管理和指导检察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工作。

9.贯彻落实高检、省院、市院有关检察机关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

10.负责其他应当由双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双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5个内设机构1个派出机构,分别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派驻勐库检察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深化政治引领,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学深悟透力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动工作,确保双江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把讲政治与抓业务统一起来,以检察履职质效检验政治建设自觉。

2.主动服务中心大局,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谋划,以服务保障双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出发点,充分履行检察职责,突出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准确把握司法政策,慎办涉企案件。找准检察服务着力点,助力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深入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强化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检察作用,对于案件反映出的倾向性问题和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综合考虑法、理、情,努力办好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小案。进一步擦亮相约双检·法润人心法治宣传品牌,强化检察办案释法说理能力,切实回应人民群众法治需求。

3.主动提升履职水平,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实效围绕党的二十大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新要求,把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实施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就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牢固树立法律监督就是检察机关的主责主业,监督不到位就是失职失责的理念;牢固树立法律监督者更要被监督的理念,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监督,努力把法律监督职能做优做强做实做好,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工作水平,确保案件质量,注重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4.创新优化检察管理,努力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持续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用好传帮带机制,全面提升检察人员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职业归属,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增合力,以公正树形象。干在实处、争先创优的精神状态,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双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双江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348,963.1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326,963.19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00,00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922,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8,136.81元,下降0.6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90,136.81元,下降5.56%;其他收入减少490,000.00元,下降83.05%;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22,000.00元,上年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00。变动的主要原因2023年预算减少了大中型维修改造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8,326,963.19元,其中本年收入7,751,518.74元,上年结转收入575,444.45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751,518.7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90,136.81元,下降5.56%变动的主要原因2023年预算减少了大中型维修改造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9,348,963.1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326,963.19元,其中:基本支出7,457,485.1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3,8185.19元,增长18.01%变动的主要原因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编报口径变化,2022年纳入项目支出,2023年纳入基本支出编报项目支出869,478.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16,322.00元,下降65.02%变动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3年预算减少了大中型维修改造经费;二是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编报口径变化,2022纳入项目支出,2023年纳入基本支出编报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5,387,306.7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工会经费、交通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588,478.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789,000.00元,要用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社区法律矫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犯罪、环境资源检察保护、案管、控告申诉等办案业务经费支出,维修综合办案业务用房等项目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国家司法救助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国家向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而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证人(限于自然人)等救助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6,412.6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6,707.48元,主要用于正常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实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25,280.95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59,608.4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691.00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41,478.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2,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2,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5,000.00元,较上年减少7,400.00,下降6.0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双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022年、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双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0,下降25.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6次,共计接待240人次。

减少原因: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双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0,000.00元,较上年减少2,400.00,下降2.3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00元,较上年减少2,400.00,下降2.34%2023年拟报废公务用车0辆,新增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减少原因: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开支。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

认真履行四大检察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平,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影响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真情倾注,切实关注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体,扶危济困,大力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竭力维护公平正义,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围绕服务大局,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准确把握检务保障工作的发展方向和切入点,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检务保障能力。主要绩效目标为:1.认罪认罚适用率高于85%2.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数30件以上;3.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0%4.案件在审查期限内办结率100%5.检察工作报告在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率达95%以上。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规范购买后勤服务工作,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提高服务保障标准化、专业化和均衡化水平,巩固和深化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主要绩效目标为:1.内保人员工资兑现足额率达100%2.绿化、卫生保洁达标率大于等于90%3.水电故障抢修及时率大于等于90%4.维持日常运转保障率大于等于90%5.干警对综合保障服务的满意度大于等于90%6.干警对办案场所维护管理服务的满意度大于等于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23,219.5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1,019.55元,增长4.65%变动的主要原因工资普调及绩效工资纳入预算,按工资总额比例提取的工会经费和福利费随着基数变化而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双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24,254,783.03元,其中,流动资产171,329.98元,固定资产23,706,489.5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76,963.46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1,998.2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01,142.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80项,账面原值852,092.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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