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内设部门:
为认真组织实施好内设机构改革要求,根据省院《关于转发<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基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调整方案的批复>的通知》(云检党发〔2019〕28号)要求,结合我院检察工作实际,经院党组2020 年2 月12日第3次会议研究,决定将内设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确定如下:
一、派驻机构
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对应市院部门:检务督察部
工作职责:负责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联系检务督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第一检察部
对应市院部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五检察部
工作职责: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除第二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犯罪检察等工作。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负责刑事执行检察等工作。同时负责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禁毒防艾工作。暂时负责派驻勐库检察室工作。
联系电话:0883-7627943
(二)第二检察部
对应市院部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九检察部、第
十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和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负责控告申诉检察、法律政策研究、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案件管理、人民监督员等工作。同时负责司法体制改革、打假打私、依法治理、普法宣传工作。
联系电话:0883-7622000
(三)第三检察部
对应市院部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
工作职责: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同时负责民营经济服务保障、森林防火、依法治县工作。
联系电话:0883-7624941
(四)办公室
对应市院部门:办公室、财务装备部、检察技术与信息部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督查督办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负责涉外事务联络、检察技术与信息、财务装备、新闻宣传等工作。同时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机要保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联系电话:0883-7621104
(五)政治部
对应市院部门:政治部、检务督察部
工作职责: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意识形态、司法警察、检务督察、离退休人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联系党支部、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工作。
联系电话:0883-7624749
(六)派驻勐库检察室
暂由第一检察部负责。
按内设机构调整方案要求,司法警察人员划入政治部,但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司法警察划入政治部管理,但仍然从事目前安排的工作。其他县委政府中心工作、阶段性或临时性工作,根据具体情况再进行研究决定负责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