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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自治县出台法治副校长考核评价制度
时间:2024-02-22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双江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切实增强法治副校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近日,双江自治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教育体育局、县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双江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长考核评价制度(试行)>》。文件提出在法治副校长自评分基础上,充分听取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代表意见,结合开展的实际工作,形成客观、公正的评价结果。



文件对考核评价对象、考核评价机制、考核评价及推进程序、工作要求予以明确,文件指出:对法治副校长考核评价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并对工作突出的优秀法治副校长进行通报表扬,对考核“不称职”的法治副校长予以解聘。文件从工作开展情况、工作实效、加分等三个大方面,24个考评内容及目标进行量化考评。

下一步,双江自治县将把法治副校长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落实,用法治力量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为构筑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供稿人:第二检察部)